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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陆崇林)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钦州现场会议暨第二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骨干培训班昨在我市举行。我市钦北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在会上交流和推广。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苏海棠主持会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曾东、自治区林业局局长陈秋华参加会议并讲话。我市市长张晓钦致辞。
张晓钦在致辞中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地革命”,也是“把钦州建设成为广西科学发展的排头兵、跨越发展的先行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的重要抓手。早在2007年4月,我市钦北区就被自治区确定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个试点县区之一,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局的全面指导和大力帮助下,我市集体林权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体会:一是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领导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二是学习掌握政策;三是真正将联产承包落实到户;四是以农民满意和社会稳定为衡量标准。据统计,钦北区在林改过程中,成功化解历史遗留林权争议116起,没有引发新的山林纠纷,有效地维护了(下转2版)
(上接1版)林区稳定。通过林改,明晰集体林权权属和落实经营主体,核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书,让群众吃下了“定心丸”,激发了群众造林育林热情。
张晓钦表示,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试点,钦州要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为全区提供借鉴和经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的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市的先进经验,结合钦州实际,努力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曾东在讲话中对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试点工作实现了还权于民,让利于民,让群众吃了定心丸,不仅化解了纠纷矛盾,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曾东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和林业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组织工作要严谨,政策把握要准确,实际操作要规范,调处纠纷要稳妥。要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责任到位,实际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新的贡献。
陈秋华也就如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区林业工作会议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作了具体要求。
国家林业局的专家,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我市副市长金大刚以及各地市相关部门、县区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观看了钦北区、武鸣县林改录像片,现场参观钦北区外业现场、钦北区林业局办证室、林权交易大厅等。我市钦北区、南宁市武鸣县的领导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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